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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平等教育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市107年3月23日召開107年第1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,配合性平教育宣導月自訂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計畫
       ,落實性別平等教育
三、實施主題(請自行擇定):
(一)「反/預防校園約會暴力」
(二)「新興兒少網路危機與兒少網路危機」。
(三)「情感教育」。
四、宣導重點:
(一)配合性平教育宣導月主題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,至少辦理2場次;每學期應辦理4小時。
(二)各校得透過班親會,親師座談會或親職教育日等家長聚會,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活動。
(三)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規定,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4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
           課程,本課程學校應運用多元方式進行教學,請各校配合辦理。
五,辦理時間:1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。
六、宣導對象:學校教職員工,臨時人員,家長及學生。
七、其他重點推動:各校可搭配舉行校園空間安全檢視說明會推動兒童權利公約,家庭暴力目睹
       預防教育及輔導措施性剝削防制宣導,性教育/ AIDS未婚懷孕防治宣導,網路交友等議題。
八、另為響應我國每年10月11日「台灣女孩日」,亦可另外於107年10月份規劃辦理相關活動。
九、本案成果請各校自行檢核建置,本局將於107年12月31日前請各校提交成果報告,本活動並列
       入年度推動學生輔導工作視導項目。
 
輸入輔導室性別平等辦理活動:
 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fuxHiUlZo85sJLTGE16EjOLbuBZltuJo4LYMXlXk1iZP9Rdg/viewfor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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