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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未成年懷孕少女及未成年父母完整之社會支持 系統與資源,相關服務對象及通報轉介方式如列:

(一)有關未滿16歲或滿16歲遭受性侵害懷孕者,請依性侵害 犯罪防治法第8條規定進行通報,由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 害防治中心調查評估。

(二)16歲以上非屬上述情事者,或屬未滿20歲之父母,各機 關及網絡單位得視個案需求轉介本局提供個管服務。

桃園市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個案服務轉介單及文宣 單張各1份。

如有問題,可洽桃園市教育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徐社工,連絡 電話:(03)332-2101分機632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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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懷孕少女及未成年父母個案服務(簡介圖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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