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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教育 / 109學年度第1學期

特殊教育重要日程
日期活動內容
09/16特教生期初IEP訂定會議
09/21特教生鑑定個測與團測開始實施
09/24期初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
10月特教生專業團隊服務開始
10月特教生學習扶助課程開始
10/19特教生補教教學開始
12/02教師特教增能研習
12/16特教生期末IEP檢討會議
01/05期末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
 
一、特教學生發生嚴重行為偏差、適應困難或經學校認定行為特殊,實際影響或經評估有影響自身、他人安全或學習之虞,學校應於三日內依本注意事項第四點至第六點規定以輔導處(室)擔任執行窗口,由校長召開個案或專案會議,研議特殊事件學生輔導措施。
二、學校個案或專案會議應依本注意事項第八點規定進行處遇性輔導,並得審酌特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需要,研議採取以下因應作為,並於會議結束後三日內,就擬因應作為檢具相關資料,函報本局。:
 (一) 調整特教學生服務模式。
 (二) 申請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到校服務。
 (三) 其他經學校評估之有效措施。
三、綜合以上說明,情況特殊之特教生,應召開專案會議,依照特教生特殊狀況,擬定特殊教育方案,並做成紀錄函文教育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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