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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輔諮中心提供學校處遇性輔導措施轉介與作業流程介紹

桃園市輔諮中心提供學校處遇性輔導措施轉介與作業流程介紹

主旨:檢送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處遇性輔導措施轉介與作業流程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市109年度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暨本局104年9月2日桃教學字第1040065256號函辦理。

二、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7條規定:「學校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,

        辦理學校主管機關及所轄公立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之培訓、配置規劃、督導及考核等作業。」,先予敘明。

三、為落實前開規定之專業輔導人員培訓、配置規劃、督導及考核,本局訂定處遇性輔導措施轉介與作業流程,

       各校(含55班以上學校)若有申請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處遇性輔導服務需求,請依旨揭轉介與作業流程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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