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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發展 / 輔導工作計畫 / 身障生輔導實施計畫

桃園縣治平高中102學年度

「身心障礙學生輔導」實施計劃

壹、實施依據

一、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。

二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」。

三、本校101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。

貳、實施目的

一、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順利完成學業,並促進其生活、學習、社會及職業等各方面的適應。

二、提供適性教育,使其充分發展身心潛能。

三、培養健全人格,增進社會服務能力。

參、實施對象 全校身心障礙學生。

肆、實施內容:

一、身心障礙學生資料調查與建立。

二、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。

三、身心障礙學生座談會。

四、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座談會。

五、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講座。

六、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會議。

七、身心障礙學生補救教學。

八、輔導教師追蹤輔導。

九、小太陽義工同儕輔導。

十、全校師生特殊教育知能宣導。

伍、實施時間

一、身心障礙學生資料調查與建立(每學期開學後兩週內完成)

二、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(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實施)

三、身心障礙學生座談會(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實施)

四、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座談會(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實施)

五、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講座(下學期2月或3月實施)

六、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會議(下學期5月實施)  

七、輔導教師追蹤輔導(全學年)

八、小太陽義工同儕輔導(全學年)

九、全校師生特殊教育知能宣導(全學年)  

陸、實施經費

輔導室經費預算。
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款。

本計劃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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